藏语在语言学上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下的藏语支。藏语支包括藏语、门巴语、珞巴语、普米语和嘉戎语等。藏语支各语言的主要特点是:有丰富的复辅音声母、有较多的单辅音和复辅音韵尾、声调发展不平衡。如藏语中有30个辅音字母,4个元音字母。
有关藏语言文字起源的问题,学术界仍在争论中,但主要形成几种观点。佛教界认为系吞弥·桑布扎所创;西藏本土宗教苯教认为系苯教始祖辛饶米沃奇所创;还有学者认为系脱胎于伽湿弥罗文(今克什米尔文)或者多文或者象雄玛文或者黎宇文(于田文)。
佛教史籍记载,公元7世纪上半叶,吞弥·桑布扎与其他15名藏族青年受吐蕃第32代赞普(王)松赞干布委派,前往天竺(今印度)学习梵文和天竺文。由于水土不服,惟有吞弥·桑布扎没有病故他乡,他先后从黎敬和拉热白森格学习梵文和天竺文,其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获得天竺人的敬称“桑布扎”(意为贤良的藏人)。
回归故里后,按照松赞干布的旨意,吞弥·桑布扎根据梵文字母以及藏语语音的特点,整理出藏语的30个辅音字母以及4个元音字母,被称为藏语的30个子音字和4个母音字。吞弥·桑布扎还编撰了《文法根本三十颂》,完成了藏民族文字的整理规范工作。
在迄今的1300年里,藏文经历了四次改革。此四次改革分别发生在公元7世纪、公元8世纪、公元8世纪和公元1070年。四次改革先后整理规范了藏文字和语法、统一了用词用语、确立藏文字的书写法。
西藏和平解放后,为促进藏语的学习、使用和发展,国家和政府历时近20年的研究,于1987年制订了《西藏自治区学习、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。1988年西藏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,由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人兼任领导。各地市均成立了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。与此同时,藏文编码国际标准于1997年获国际标准组织的通过,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,也便利了藏文的计算机信息化。
藏语言
藏语是我国藏族使用的语言,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和青海、四川、甘肃、云南省的部分地区,使用人口约30万。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。
现代藏语有以下特点:
(1)浊辅音声母趋于清化,局部地区所保留的浊声母都是来源于古复辅音声母中的浊基本辅音;
(2)复辅声母赵于简化和消失,只在局部地区保留带前置辅音的二合复辅音;
(3)单元音韵母增多,特别是鼻化元音;
(4)元音有长短区别,并与声调有互补关系;
(5)有鼻化和非鼻化两类真性复元音韵母;
(6)辅音韵尾趋于简化,从而引起带辅音韵尾韵母的简化;
(7)有较完整而稳定的声调系统,而助数量有增多的趋势;
(8)谓语是后置表达系统(即谓语的语法意义由谓语之后的万分表示);
(9)构语和构形的语素之间有丰富的减缩变化;
(10)动词只保留简化的屈析变化,而且它已失去独立表达语法意义的功能;
(11)动词有丰富的体的范畴;
(12)判断动词和存在动词有两种表示不同人称的词汇形式;
(13)动词无人称和方位范畴;
(14)单一万分表示否定(即在所否定的词的前或后加否定成分表示);
(15)有丰富的助词,而且常常有减缩和独立两种形式;
(16)形容词和部分派生名词有构词后缀;
(17)有敬语和非敬语的区别。
藏语言系属
藏族主要使用藏语。按语言发生学分类法,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。语言学家们用这个语系中历史文献最丰富、影响最大、使用人口也较多的两种语言名称来概括这一语系,足见藏语在确立汉藏语系中的价值和历史地位。
藏语与汉语差别很大,但两者在语言发生学的分类上有亲缘关系,则是毋庸置疑的。在词汇上,汉藏两种语言之间有较多的同源词;在语音上,汉藏两种语言都有以声韵母为单位的独特的语音结构,所不同的是汉语没有藏语那么多的复辅音声母;在语法上,汉藏语两者都具有以虚词和词序作为表达语法意义的共同框架,但是在词序上有宾述和述宾的差别。
藏语支包括藏语和门巴语,另外,分布在尼泊尔、锡金、不丹等国家的一些所谓喜马拉雅语言,如布南、卡瑙里、固戎、巴兴、伐尤、塔克巴、藏拉、木尔米、阿博尔、米里、达夫拉、阿嘎等语言,也属藏语支。
藏语主要分布于中国西藏自治区和青海、四川、甘肃、云南等省以及印度、巴基斯坦、尼泊尔、不丹和锡金。地处中国西南部的域外语言,如巴尔蒂、普里克、拉达克、斯比蒂、洛盖等,与中国藏语相差不大。藏语不仅为藏族使用,国内的错那门巴族80%以上都使用藏语,西藏的部分回族、珞巴族和青海省河南蒙旗的蒙古族也使用藏语。此外,纳西、上等民族以及甘青一带与藏族杂居地区的回族、汉族和撒拉族等,也有一部分人兼通藏语。